合肥车辆报废都有哪些手续
2023-03-23 · 百度认证: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官方账号,优质汽车领域创作...
(一)合肥市车辆报废的具体项目
1.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停止/恢复/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申请属于机动车回收企业代理机动车所有人的,还应当查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符合要求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注明收回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受理证明。
2.在证照管理岗销毁号牌;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或者灭失的,通知车管所有关部门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背书证明应当提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回收企业。
3.车管所将以下信息保存在机动车档案中:
(一)机动车停止、恢复/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驾驶证原件。
(5)已销售解体的机动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二)大型客车、中型货车和营运车辆在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时,车管所应派人监督。应切割和拆卸客车车身或卡车车架。监管人员应对拆解的车辆和包含车辆识别号(车架号)的零部件进行拍照,并保存在机动车档案中。
(三)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报废机动车无法在登记地销售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报废地车管所申请,向机动车回收企业销售后,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车辆报废地车管所应当查验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复印件,属于需要监督解体的机动车,还应当查验解体后的照片,符合要求的,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车管所按照本规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和解体后的照片存入机动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