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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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名词解释是:繁简字同音同义的两个字,一个笔画繁多,称繁体字;一个笔画少,用以替代笔画多的,称简体字。
如“讲——讲”、“庆——庆”、“击——击”、“电——电”、“——斗”等。由繁向简是汉字发展的总趋势,早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繁简并存的情况,以后历代也都如此。新中国成立后,以法定形式公布并逐步推行简化字,相应的繁体字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再使用。
繁简关系:
(1)简对繁。如弃弃,睹覩,泪泪,岳岳,岩巗,哺哺,唇脣,礼礼,粮粮。
(2)繁对简。如“辟”,就有辟、避、僻、嬖、譬。
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本来在词义上是毫不相干的,或显然有区别,仅仅因为是同音的关系,简化时就采用了那个笔画较简的。这就是说,在古书中,本来是有分别的两个字(或三个字),经过简化之后,混为一个了。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
如果用现在简化字所代表的那个词义去解释古书,就会发生误解。现在举些例字分别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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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是官方公布的简体汉字,通常指《第一批简体字表》、《简化字总表》的字,有时也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一简字和二简字主要源于古字、俗字、异体字、草书楷化字。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比如“时、实、为、会、笔”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 [1-2]
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
第一次由政府正式公布并成功得到贯彻实施的简体字方案和字表,是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并最终制定出了一个《简化字总表》。现在我们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简称《总表》),《总表》曾经颁布过两次,一次是1964年颁布的,一次是1986年。
1977年曾推出过《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即二简字),但后来遭到一部分人反对,1986年6月,国务院宣布“二简字”停止使用。今天的《总表》总共收录了2235个字。 [2]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次年元旦正式施行,确立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法定地位。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比如“时、实、为、会、笔”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 [1-2]
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
第一次由政府正式公布并成功得到贯彻实施的简体字方案和字表,是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并最终制定出了一个《简化字总表》。现在我们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简称《总表》),《总表》曾经颁布过两次,一次是1964年颁布的,一次是1986年。
1977年曾推出过《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即二简字),但后来遭到一部分人反对,1986年6月,国务院宣布“二简字”停止使用。今天的《总表》总共收录了2235个字。 [2]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次年元旦正式施行,确立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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