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爆炸事故的责任事故
新华网郑州2月2日电(记者刘奕湛)2月1日上午9时许,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段发生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爆炸桥梁坍塌事故。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部署搜救工作,并连夜召开会议部署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救援人员仍在使用生命探测仪和搜救犬进行紧张有序搜救。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11人受伤,伤员已全部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即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率领的联合工作组,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听取了河南事故处理工作组的有关情况介绍,要求继续进行现场搜救,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发布消息,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明确由河南省政府成立调查组,按照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事故是因为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发生爆炸造成桥梁坍塌。详细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其他各项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垮塌事故现场指挥部发布最新消息,警方通过调查得知,没有查到涉事大货车的合法运输手续,其发货企业为陕西,以百货的名义运货。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的责任事故。
目前,死亡人数上升至10人,警方已拘留4名嫌疑人。
2月1日上午,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段义昌大桥上一货车爆炸,导致桥体坍塌。
2月1日上午9:03,一辆货车自西向东行至连霍高速公路741km+900m处(河南三门峡段)的义昌大桥时,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大桥南半幅被炸毁,北半幅桥板松动。据三门峡警方通报,160多米的义昌河大桥桥面有80多米坍塌,该桥离地面高30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