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金的人物经历
陈明金先生为现任国家政协委员,2005年当选澳门第三届立法会议员,并于2009年以高票成功连任第四届立法会议员,担任第三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委员。从热心调解乡亲的矛盾纠纷到将民众的声音带入到立法会以及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出谋献策,从一个同乡会的协调部长到成为“为公为民为澳门,敢言敢行敢承担”的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以及国家政协委员。通过几十年来的服务基层和关注基层,能够深切体会到底层市民的各种辛酸苦辣。陈明金自2005年当选第三届立法会议员以来,在澳门各区先后设立了7间议员服务处和一间议员办公室;受理求助投诉个案近9000宗,逾500次落区巡视等等;用心兑现2005年时的竞选承诺:“敢言敢行敢承担,为公为民为澳门”。其中包括扰经多年的超龄子女来澳团聚问题、涉及楼款逾8000万人民币的中山买楼一屋多卖骗案等等不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个案都得以解决,协调解决多个大厦的物业管理纠纷、帮工人追讨工程欠薪、促进政府严厉打击非法旅馆、关顾社会中的弱势人士等等。在立法议员的岗位上,仗义执言、为民谋利;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尤其是自己花资源为百姓排忧解难,办了数不清的实事和好事,因而深得市民的肯定和赞赏。
监督政府,完善法律。立法议员最重要的工作是立法。澳门特区政府在2008年6月24日引介的《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案,陈明金同吴在权议员早已于2008年2月28日向立法会提交了修改相关法案的草案,陈明金认为,相关工作并没有白费,并很高兴地看到,他们的努力促使政府加快了修改法案的步伐。经过近四年的参政议政工作,至2009年6月中,陈明金共提出书面质询166篇,口头质询3次,议程前发言78次,质询和发言的内容以民生问题为重,还涉及政制、法律、公共行政等各个方面,为民众争取更多公共利益,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