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英文名称:CHINA TEXTILE COMMERCE ASSOCIATION,缩写:CTCA 。
第二条 本团体是以从事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安全健康防护劳保用品(以下统称“纺织品”)流通以及生产、科研教学活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社团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与时俱进,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2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协助政府进行行业指导,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
研究、起草行业标准,提出行业政策、立法建议;
(三)组织行业内的信息交流,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经营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业务培训服务;
(四)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
(五)承担行业的自律管理,制订行规、行约和行业服务规
范,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主办
专业商品交易会(博览会);
(七)收集、整理、分析行业的基本情况,总结交流企业经
营、管理、改革和协会工作的经验,反映企业的困难、问题和要
求,进行行业经济运行的研究和预测工作;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监督、检查、竞赛、
统计、表彰等相关工作;
(九)积极发展与国外、境外相关行业组织、企业的交往,
开展经济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本团体“会刊”、网站及其他信
息载体;
(十一)做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单位会员是由从事纺织品流通以及生产、科研教学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团组成。个人会员是由热心行业事业,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申请者相关资料;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
2018-06-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