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也找不到当事人,钱就再也不能要回来了吗。 有什么办法来维护权益?
可是如果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隐藏财产的,怎么才能知道他还有房产和资金等问题呢?不知道财产岂不等于白送给人家了?为什么国家又不能透明这样人的财产呢。...
可是如果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隐藏财产的,怎么才能知道他还有房产和资金等问题呢?
不知道财产岂不等于白送给人家了?为什么国家又不能透明这样人的财产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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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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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法院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案件无法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2、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需要想尽办法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的行踪,并及时向法院提供。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2、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需要想尽办法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的行踪,并及时向法院提供。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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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行凭证,待其有财产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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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应当报告财产情况,拒绝报告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还有权向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储蓄义务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其财产,还可扣留提取其收入、其他财产,查封扣押后有权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并藏匿财产时,人民法院院长有权发出搜查令,人民法院采取上述措施,被执行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其有财产时,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法院还可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应当报告财产情况,拒绝报告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还有权向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储蓄义务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其财产,还可扣留提取其收入、其他财产,查封扣押后有权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并藏匿财产时,人民法院院长有权发出搜查令,人民法院采取上述措施,被执行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其有财产时,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法院还可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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