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这样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们现在要走是否需要赔款,求专业人事回答,谢谢,谢谢
我们三人在甲单位接受了三个月的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里说培训完成后要在甲单位工作两年以上,不然要赔偿一定费用,相关协议条款如下:甲方根据筹建XXXXXX中心分部工作的...
我们三人在甲单位接受了三个月的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里说培训完成后要在甲单位工作两年以上,不然要赔偿一定费用,相关协议条款如下:
甲方根据筹建XXXXXX中心分部工作的需要,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甲、乙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此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三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项目,范围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午餐费。**口头说明全部费用是9000块,在培训的三个月中,甲方口头承诺每个月给乙方1000元补助,其中600月当月发放,400月留到培训结束后再一起给,但现在甲方否认有这400的存在。***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1、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各款约定,甲方为乙方支付全部培训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四)乙方结束培训后,经一个月考核期,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各款约定的,甲方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未能达到要求的培训效果的,则相应延长考核期。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六)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胜任xx工作岗位,服务期限达到两年以上。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在培训期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4、培训中期自行提出中止培训,乙方向甲方赔偿两倍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5、培训期结束后不能胜任甲方根据培训效果适当安培的岗位或职务工作,乙方负担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6、培训期结束回到甲方工作后,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工作年限,乙方赔偿部分培训费用: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两年以上,第一年离职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第二年理智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的二分之一。**手写:实际赔偿金额按实际工作月结算,说的是按每个月来算**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为按约定为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应按协议为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
第七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培训相关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执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手写:(四)工资不低于一千五百元,交纳三险。**
协议下面盖的章是XX企业,这个企业名没有在合同里出现过一次。
在协议最开始说的XXXXXX中心分部现在还没有审批下来,这个分部实则是XX企业的老总出钱办的,和XXXXXX中心没有实际联系,只是借个名称而已。最后盖得章是XX企业的章。
11月10号后我们回到分部,开始筹备上班事宜,到11月18号开始正式上班。但该单位却说11月22号开始上班,也就是从11月22号开始计算试用期,而10号至22号则还是按培训期来算的。试用期一个月1200。
工资说是1500一月,交纳三险,但现在说的是,公司刚起步,三险不交,工资可能推迟晚交。
我们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现在走人,这份培训协议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应该赔偿,我们就这走可行吗?我们三个都想走人了,想悄悄的离开,但总觉得心里有点慌慌的,怕他们万一告我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专业人事来帮帮忙,分析一下我们现在的状态,谢谢各位啦,先给50分,然后还会追加的,谢谢谢谢啦!! 展开
甲方根据筹建XXXXXX中心分部工作的需要,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甲、乙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此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三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项目,范围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午餐费。**口头说明全部费用是9000块,在培训的三个月中,甲方口头承诺每个月给乙方1000元补助,其中600月当月发放,400月留到培训结束后再一起给,但现在甲方否认有这400的存在。***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1、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各款约定,甲方为乙方支付全部培训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四)乙方结束培训后,经一个月考核期,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各款约定的,甲方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未能达到要求的培训效果的,则相应延长考核期。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六)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胜任xx工作岗位,服务期限达到两年以上。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在培训期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4、培训中期自行提出中止培训,乙方向甲方赔偿两倍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5、培训期结束后不能胜任甲方根据培训效果适当安培的岗位或职务工作,乙方负担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6、培训期结束回到甲方工作后,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工作年限,乙方赔偿部分培训费用: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两年以上,第一年离职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第二年理智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的二分之一。**手写:实际赔偿金额按实际工作月结算,说的是按每个月来算**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为按约定为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应按协议为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
第七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培训相关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执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手写:(四)工资不低于一千五百元,交纳三险。**
协议下面盖的章是XX企业,这个企业名没有在合同里出现过一次。
在协议最开始说的XXXXXX中心分部现在还没有审批下来,这个分部实则是XX企业的老总出钱办的,和XXXXXX中心没有实际联系,只是借个名称而已。最后盖得章是XX企业的章。
11月10号后我们回到分部,开始筹备上班事宜,到11月18号开始正式上班。但该单位却说11月22号开始上班,也就是从11月22号开始计算试用期,而10号至22号则还是按培训期来算的。试用期一个月1200。
工资说是1500一月,交纳三险,但现在说的是,公司刚起步,三险不交,工资可能推迟晚交。
我们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现在走人,这份培训协议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应该赔偿,我们就这走可行吗?我们三个都想走人了,想悄悄的离开,但总觉得心里有点慌慌的,怕他们万一告我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专业人事来帮帮忙,分析一下我们现在的状态,谢谢各位啦,先给50分,然后还会追加的,谢谢谢谢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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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单位可以和你们约定服务期,签订服务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有些问题,首先没有约定培训内容,其次,违约责任中的乙方的责任显然过重,法律规定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协议部分内容缺失或者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你们要辞职,可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但同时你们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单位确实出钱给你们培训了哈。建议把相关收据和票据之类的收好,以备发生争议后举证。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单位可以和你们约定服务期,签订服务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有些问题,首先没有约定培训内容,其次,违约责任中的乙方的责任显然过重,法律规定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协议部分内容缺失或者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你们要辞职,可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但同时你们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单位确实出钱给你们培训了哈。建议把相关收据和票据之类的收好,以备发生争议后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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