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盗窃被抓后致死,案例分析(须详细)

2000年2月3日和6日,被告人王某家中先后两次失窃,使得全家人十分惶恐,王将其妻送至娘家暂住,并让内弟江某来家中作伴。当日下午17时许,王、江二人回到家中,将院门反锁。... 2000年2月3日和6日,被告人王某家中先后两次失窃,使得全家人十分惶恐,王将其妻送至娘家暂住,并让内弟江某来家中作伴。当日下午17时许,王、江二人回到家中,将院门反锁。在睡觉前,王某将外屋圆桌上的菜刀和放在沙发北面的刀片都立放在沙发北面的地上,并拉上了西屋的窗帘。二人从进屋后至睡觉一直未开灯。当晚12时许王某的邻居谭某携手电翻墙进入王某家中行窃。谭站在墙头上市还用手电对着王家西窗户往屋内照,而后跳入院内。王、江二人赶紧起身站在沙发北面冲着门口。谭进屋后,推开西屋门,用手电照见屋内有人,便向外屋跑,并当即抄起外屋圆桌上的炒勺向王、江砸去。江往后躺,谭又往江的膝盖上踹了一脚,江倒在地上。与此同时,王、江分别抄起片刀,铁管向外屋追赶谭,谭跑到外屋北面的隔断的小屋门口,抄起脸盆回击王、江二人。黑暗中(里外屋始终没开),王持片刀,江持铁管与持脸盆的谭在外间发生搏斗。双方搏斗时间按持续20分钟左右,至王、江二人制服并困住谭。随后,王、江二人即到公安局报案。后谭呗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王家两次失窃大部分物品,公安机关于2000年2月8日24时在被害人谭某家中依法搜出。

请分析上述人员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字数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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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槎者
2010-12-05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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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
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意义:
1.正当防卫是公民的一种权利
2.正当防卫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公民的一种义务
3.正当防卫是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一种手段

正当防卫的构成
1.防卫意图
2.防卫起因
3.防卫客体
4.防卫时间
5.防卫限度

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
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的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qiangjian、绑架以及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
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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