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可以再领结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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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观察者
2016-11-23 · 专门研究法律问题
正商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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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其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匿名用户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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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不影响的,只要民政登记机关的电脑显示,没有你的结婚记录,依法你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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