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台湾人,我是大陆人。现在有两个小孩子。大的13岁。小的8岁。现在想帮小孩办理台湾户籍。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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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麻烦 有人专门在代办 部过不建议找代办的 其实只要多跑跑而已
下面事先期要准备的 后面是台湾那边的流程
一、子女已在大陆设籍
1.办理子女之出生公证书
2.办理女方婚姻状况公证书
3.办理同意监护权归生父之声明公证书
4.办理公证书经海基会验证
5.向户政事务所办理认领登记
6.填写丧失原籍证明具结书、在台DNA鉴定具结书(入台再检验)及在台健康检查具结书(表格向移民署索取)(注:6岁以下之儿童则应备完整预防接种证明)
7.准备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
8.向移民署申请子女在台定居
9.持移民署核发之定居证影本,向大陆公安单位注销户籍
10.在大陆公证处办理注销户籍公证书
9.向公安局办理子女入境台湾手续
10.俟子女入境后,在台湾进行DNA鉴定及健康检查
11.将经海基会验证完成之注销户籍公证书、在台DNA鉴定书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送交移民署换发定居证正本
12.持定居证向户政事务所登记户籍。
二、子女未在大陆设籍
1.办理子女之出生公证书
2.办理女方婚姻状况公证书
3.办理同意监护权归生父之声明公证书
4.办理公证书经海基会验证
5.向户政事务所办理认领登记
6.填写丧失原籍证明具结书、在台DNA鉴定具结书(入台再检验)及在台健康检查具结书(表格向移民署索取)(注:6岁以下之儿童则应备完整预防接种证明)
7.准备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
8.向移民署申请子女在台定居
9.向公安局办理子女入境台湾手续
10.俟子女入境后,在台湾进行DNA鉴定及健康检查
11.将在台DNA鉴定书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送交移民署换发定居证正本
12.持定居证向户政事务所登记户籍。
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送件须知--未满20岁(编码0306)
97年9月22日移署移外庄字第09720238652号令修正
一、适用对象: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在国外出生之子女,未满20岁者。
二、应备文件:
(一)定居申请书,并贴最近1年内所拍摄、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最近3个月内之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须由行政院卫生署指定之公私立医院检查,且符合其订定之健康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6岁以下者,得以经验证之外文及中译本预防接种证明代替。
(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经验证之外文及中译本出生证明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
2、我国护照正本、影本或入境证;或外国护照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
3、父母2人办妥结婚登记之户口名簿或国民身分证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或户籍誊本。(非婚生子女检附母之证明文件)
4、父或母单独为未成年人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应检附父母双方之同意书。(父母离婚则附有子女监护权者之同意书)
5、未婚而生育子女须先完成认领手续;婚前受孕者,须加附DNA血缘鉴定书及经外馆验证之受胎期间无婚姻关系之证明文件(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为受胎期间)。
6、大陆地区出生者,应另附经海基会验证之未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及领用大陆地区护照之证明文件。
(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申请者,应附委托书,并於代申请人签章处,亲笔签名或盖章。
(五)证件费:新台币400元整。
(六)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邮递区号及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在台定居案件,其资料不符或欠缺者,应於入出国及移民署(以下简称本署)书面通知送达翌日起15日内补正(申请资料需至国外申请或国外申请案件补正期间为3个月)。未於规定期限内补正者,本署得驳回其申请。
(二)未满20岁之计算标准:以各服务站或外馆受理定居申请之日为准。
(三)依规定缴附之文件为外文者,应经外馆处验证,并检附经外馆验证或国内公证人认证之中译本。如在香港、澳门或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应经香港中华旅行社、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或海基会验证。
(四)在国外申请者,先核发定居证副本,应持凭入国后至本署服务站换领定居证后,至户政事务所办理设籍。
持定居证副本即可通过大陆海关
下面事先期要准备的 后面是台湾那边的流程
一、子女已在大陆设籍
1.办理子女之出生公证书
2.办理女方婚姻状况公证书
3.办理同意监护权归生父之声明公证书
4.办理公证书经海基会验证
5.向户政事务所办理认领登记
6.填写丧失原籍证明具结书、在台DNA鉴定具结书(入台再检验)及在台健康检查具结书(表格向移民署索取)(注:6岁以下之儿童则应备完整预防接种证明)
7.准备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
8.向移民署申请子女在台定居
9.持移民署核发之定居证影本,向大陆公安单位注销户籍
10.在大陆公证处办理注销户籍公证书
9.向公安局办理子女入境台湾手续
10.俟子女入境后,在台湾进行DNA鉴定及健康检查
11.将经海基会验证完成之注销户籍公证书、在台DNA鉴定书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送交移民署换发定居证正本
12.持定居证向户政事务所登记户籍。
二、子女未在大陆设籍
1.办理子女之出生公证书
2.办理女方婚姻状况公证书
3.办理同意监护权归生父之声明公证书
4.办理公证书经海基会验证
5.向户政事务所办理认领登记
6.填写丧失原籍证明具结书、在台DNA鉴定具结书(入台再检验)及在台健康检查具结书(表格向移民署索取)(注:6岁以下之儿童则应备完整预防接种证明)
7.准备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
8.向移民署申请子女在台定居
9.向公安局办理子女入境台湾手续
10.俟子女入境后,在台湾进行DNA鉴定及健康检查
11.将在台DNA鉴定书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送交移民署换发定居证正本
12.持定居证向户政事务所登记户籍。
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送件须知--未满20岁(编码0306)
97年9月22日移署移外庄字第09720238652号令修正
一、适用对象: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在国外出生之子女,未满20岁者。
二、应备文件:
(一)定居申请书,并贴最近1年内所拍摄、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最近3个月内之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须由行政院卫生署指定之公私立医院检查,且符合其订定之健康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6岁以下者,得以经验证之外文及中译本预防接种证明代替。
(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经验证之外文及中译本出生证明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
2、我国护照正本、影本或入境证;或外国护照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
3、父母2人办妥结婚登记之户口名簿或国民身分证正本、影本(正本验毕退还)或户籍誊本。(非婚生子女检附母之证明文件)
4、父或母单独为未成年人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应检附父母双方之同意书。(父母离婚则附有子女监护权者之同意书)
5、未婚而生育子女须先完成认领手续;婚前受孕者,须加附DNA血缘鉴定书及经外馆验证之受胎期间无婚姻关系之证明文件(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为受胎期间)。
6、大陆地区出生者,应另附经海基会验证之未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及领用大陆地区护照之证明文件。
(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申请者,应附委托书,并於代申请人签章处,亲笔签名或盖章。
(五)证件费:新台币400元整。
(六)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邮递区号及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在台定居案件,其资料不符或欠缺者,应於入出国及移民署(以下简称本署)书面通知送达翌日起15日内补正(申请资料需至国外申请或国外申请案件补正期间为3个月)。未於规定期限内补正者,本署得驳回其申请。
(二)未满20岁之计算标准:以各服务站或外馆受理定居申请之日为准。
(三)依规定缴附之文件为外文者,应经外馆处验证,并检附经外馆验证或国内公证人认证之中译本。如在香港、澳门或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应经香港中华旅行社、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或海基会验证。
(四)在国外申请者,先核发定居证副本,应持凭入国后至本署服务站换领定居证后,至户政事务所办理设籍。
持定居证副本即可通过大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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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台湾探亲、定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须有户口卡,收复印件;(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或户口尚在迁移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2)台湾亲友的邀请信;
(3)《台湾地区旅行证》副本的复印件;
(4)填写《申请表》须登记备案人员盖章政审。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谈兰色单人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赴台定居的申请只能在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
2004年04月15日)
台北4月11日电,台湾有关部门公布新规定,自4月11日起,大陆申请到台团聚、居留或者定居的人士,将必须按指纹;拒绝按指纹者,拒绝入境。这一措施将追溯已经在台的大陆人士。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新规定,从即日起,大陆人士应在接受面谈或办理团聚、居留或定居等相关申请手续时按指纹;未按者,不准许申请;6岁以下儿童不必按指纹,年满6岁后,申办相关手续时补按指纹。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须有户口卡,收复印件;(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或户口尚在迁移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2)台湾亲友的邀请信;
(3)《台湾地区旅行证》副本的复印件;
(4)填写《申请表》须登记备案人员盖章政审。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谈兰色单人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赴台定居的申请只能在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
2004年04月15日)
台北4月11日电,台湾有关部门公布新规定,自4月11日起,大陆申请到台团聚、居留或者定居的人士,将必须按指纹;拒绝按指纹者,拒绝入境。这一措施将追溯已经在台的大陆人士。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新规定,从即日起,大陆人士应在接受面谈或办理团聚、居留或定居等相关申请手续时按指纹;未按者,不准许申请;6岁以下儿童不必按指纹,年满6岁后,申办相关手续时补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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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要做亲子鉴定,这先应该由你老公出面吧,由他提出申请然后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出来后就应该没什么问题。大陆新娘还是住在大陆比较好吧。现在大陆的教育不比台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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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要来台湾好,想回去很麻烦
不要跟我说你不会后悔
我过来就后悔了
在这边每天从早上到下午都不得回家
饭要在学校吃
那饭很不卫生
这边赚钱快花钱更快
学校经常发生霸凌事件
即使你拿到证件在大陆读书
也会被同学鄙视
来台湾后同学会因为他是大陆的而鄙视他
还是大陆好,别来台湾
台湾没加入WHO(世界卫生组织)
所以发生什么流行疾病
无法得到最新情报
而且台湾在世界上的社会地位
全是靠中国当靠山
这边车多
车祸也多 所以想保命还是别过来
不要跟我说你不会后悔
我过来就后悔了
在这边每天从早上到下午都不得回家
饭要在学校吃
那饭很不卫生
这边赚钱快花钱更快
学校经常发生霸凌事件
即使你拿到证件在大陆读书
也会被同学鄙视
来台湾后同学会因为他是大陆的而鄙视他
还是大陆好,别来台湾
台湾没加入WHO(世界卫生组织)
所以发生什么流行疾病
无法得到最新情报
而且台湾在世界上的社会地位
全是靠中国当靠山
这边车多
车祸也多 所以想保命还是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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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超过12岁就不行喔!费用比你在台湾生孩子高,而且要跑很多地方。一原来瞧八起大陆啊, 如果你是中国人```请不要让你的孩子入台湾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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