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消防电气的规定要求有哪些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