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懂劳工合同、劳动法的朋友,急!

我现在很无语,大学毕业后,去年九月份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一月份正式签的合同,但是四月份的时候,老板因为单位原因,把单位一分为二,从而重新签订了合同,改变了合同中单位的名字,... 我现在很无语,大学毕业后,去年九月份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一月份正式签的合同,但是四月份的时候,老板因为单位原因,把单位一分为二,从而重新签订了合同,改变了合同中单位的名字,但日期未变!还是2010年的一年。六月份因为单位和政府因为土地打官司,单位停止营业。只留了一部分男员工留守。我们就只说是休息。从七月份的工资就没有发过。但一直给上保险。直到今天我去查,发现十一月份的保险就停了。期间,我曾尝试联络单位领导,但一直联系不上。我想问问懂这方面的朋友,像我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怎么办?通过仲裁吗?我们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除了要求不起保险,还能要什么补偿吗?
主要是这个月底合同就到期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啊!现在事情很多,没时间去劳工部门,我只是想走到这一步之前心里有个数,不要回答这类无用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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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叽喳喳圆舞曲
推荐于2016-01-27 · TA获得超过60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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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缴社保。因为劳动合同未到期,说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尚存续,劳动关系在,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上社保,这是法定义务。现在北京在劳动仲裁或法院一般都不予受理,需要到劳动监察科办理。(虽然相关法律规定此为劳动仲裁的事项之一,但是实际中不受理。依据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纪要中已明确了。)
2、关于未支付工资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各地区均有相关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 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 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资支付周期就是工资是以月支付还是以什么规定支付。

3、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你如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话,你可以从2009年开始计算。
计算的方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计算。
4、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或劳动仲裁未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具体可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的问题一般为1年。第43条,仲裁时间的问题一般45日,最多60日。自受理开始计算。逾期可向法院起诉。
5、综上,主要可主张:社保、未发工资(依地区差异而定)、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依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flamingphoenix
2010-12-21 · TA获得超过472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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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看清楚你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无订明如果出现纠纷,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诉讼。多数情况是劳动仲裁的。
无论是否劳动仲裁,你也要开始搜集证据。首先是你开始进入公司上班的证据,即2009年9月份,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譬如:打卡记录,公司的邮件,或者是公司工资发放的凭证。
其次,你要保留第一份合同和第二份合同。无论是否更改公司名称,劳动关系都是存在的。
还必须提供公司要求你们休息的证据。譬如邮件或正式通知。
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可以说你们是旷工,被开除的,那么是没有工资发放,也没有赔偿金的。
如果证据你都有,并且保留了,那么仲裁成功的机会很大。
仲裁得胜后,你可以获得的赔偿有:
1)2009年9月到2009年12月的一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一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当天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中间是要支付两倍工资的)。
2)2010年7月到2010年12月最低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原因无法安排劳动,也应发放不低于当地城市的最低工资。
3)如果公司与你的合同到期,并不再续期,那么必须给于赔偿金1.5个月工资(税前工资,包括个税和社保),计算方式为,2009年9月-12月,未满半年,支付0.5个月赔偿金,2010年全年,支付1个月赔偿金。

如有问题,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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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yuanduo
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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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你就拿上合同去跟他们解除合同,劳动法有规定,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向他们公司要求补偿你没上班休息这短时间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公司不给你还要讨回就只有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具体你可以查《劳动法》跟《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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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律师66
2010-12-06 · 超过2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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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之前的基本工资应该发放,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保险问题,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过了一年你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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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虚且深挚丶鱼丸2180
2010-12-06 · TA获得超过34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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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第二,单位违规接触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按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双倍补偿你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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