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请专业人士回答!
我妹妹今年12岁,前几天出了车祸。对方是出租车,负全责。我妹妹肱骨骨折,还需要复查等费用。我们应该索要多少赔偿金?对方想私了,这样子好不好?精神抚慰金应该要多少!请专业人...
我妹妹今年12岁,前几天出了车祸。对方是出租车,负全责。
我妹妹肱骨骨折,还需要复查等费用。
我们应该索要多少赔偿金?对方想私了,这样子好不好?
精神抚慰金应该要多少!
请专业人士指点!!!!!!!!!!!!! 谢谢了
说的详细的我会追加分的。 展开
我妹妹肱骨骨折,还需要复查等费用。
我们应该索要多少赔偿金?对方想私了,这样子好不好?
精神抚慰金应该要多少!
请专业人士指点!!!!!!!!!!!!!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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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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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由于对你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给出以下计算标准请你据此计算:
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去外地治疗的,发生的必要的住宿费。
11。精神抚慰金:一般构成伤残的才有精神抚慰金,像这种骨折的话,如果不构成伤残,一般也就是象征性的给一点。
最好不要私了,你妹妹还小,以后如果再有什么需要治疗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
由于对你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给出以下计算标准请你据此计算:
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去外地治疗的,发生的必要的住宿费。
11。精神抚慰金:一般构成伤残的才有精神抚慰金,像这种骨折的话,如果不构成伤残,一般也就是象征性的给一点。
最好不要私了,你妹妹还小,以后如果再有什么需要治疗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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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因此,你妹妹除了可以要求上述第一项的所有费用外,如果构成残疾,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至于是否构成残疾,可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各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5、营养费。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双方过错、受害人的伤残情况等由法院酌情确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因此,你妹妹除了可以要求上述第一项的所有费用外,如果构成残疾,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至于是否构成残疾,可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各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5、营养费。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双方过错、受害人的伤残情况等由法院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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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骨折是什么程度,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一下,能不能构成伤残。要是构成的话,会有残疾赔偿金的。当然就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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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
有可能构成伤残,建议治疗终结后做一个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
有可能构成伤残,建议治疗终结后做一个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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