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耀华创建大厦为什么延迟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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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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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延期在三个月之内的,每天按房价的万分之三赔偿,超过三个月的,超过部分,每天按房价的万分之四赔偿。
现在延期半年,赔偿数额远不止三个月管理费。
即使开发商无责,按照公平原则,半年的损失应该共同承担,开发商至少应赔三个月损失(按万分之三计而不是管理费计),这样才合理。
匿名用户
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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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称开挖地下停产场遭遇巨石阻碍,影响工程进度.
给出的补偿方案为三个月管理费,有钱到手后翻脸不认人的感觉,小业主受欺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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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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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起来,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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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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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合同法不是赔这么一点,大家要维权,不能开发商说赔多少就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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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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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大厦的业主们,你们怎能同意这样不合理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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