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误会进行调查,然后到派出所拍照会不会留案底
然后有警察带我去登记身份证信息并对我进行拍照,然后让我离开。
没录口供没按指纹也没有啥处罚,但是给我进行信息登记的时候,房间里的警察聊天时默认我是诈骗犯了,态度比较差,说我的东西是偷来的,还警告我别害人。我无语,躺枪被你们调查我都好好配合了,你们领导也发话说没事了,怎么一个个还拿我当犯人?
我不了解这方面的流程,所以想知道给我登记信息的警察有没有可能真把我当犯人给我留案底了? 展开
案底的意思是受过刑事处罚,一般治安处罚都不算案底,何况你只是协助调查。
关于名誉和隐私的问题,那是正常流程,没有侵犯权利。
不管事实最终如何,没有被处罚,就是清白的。
不会受影响。
1、备案只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行使管理职权时的一种记录、一种调查方式,又不是违法犯罪,当然不会有什么所谓的“案底”。
2、案底,广义的说是不良记录,包括违法和犯罪记录。
狭义的案底,仅是指犯罪记录。对于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一般不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
在协助调查中按指纹、采血样后,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会有所谓的“案底”,也不会影响当事人考公务员。
3、按指纹、采血样,是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对涉案人员、重点嫌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不是只有犯罪的人员会采集,只要是涉嫌人员都要采集,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
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也要进行指纹采集,目的就是要建立全民个人信息系统。
4、俗称的案底,主要是指犯罪记录,有时也包括违法记录。
这两种记录都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的信息。
没有受到处罚,就没这些信息。
如果你并没有违法行为,则派出所调查后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如进行处罚,会及时通知你,并给你有关处罚的法律文书。
这样会有记录,即所谓的案底。
按你所讲,没有以上程序,则不是处罚,不存在案底。
扩展资料:
司法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
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
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
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要立足国情,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的衔接。
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现状,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健全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案底
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协助公安配合调查时不会留有案底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有义务对你所登记的信息进行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对于办案警察态度恶劣可以进行投诉,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案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