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结婚后给女儿的房子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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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看您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无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给女儿一人,一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该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表示,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参考《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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