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保办理从深圳转回老家需要什么手续
手续: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保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停缴社保后,第一步,携带身份证找到就近的社保中心驻区办事处。第二步,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参保凭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这一步可在人社窗口、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三种不同渠道办理。第三步,拿到参保凭证即可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等候通知,接下来的资料寄送和基金划转等问题,将直接由接收方和转出方的社保机构对接完成。
扩展资料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在我区正常参保缴费;
二、携带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和《医疗缴费凭证》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具《联系函》,由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与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对接办理;
三、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收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并将资料寄至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保转移接续仅三步 无锡年内实现不见面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需要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
把社保转回老家的手续要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2、受理: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①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③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7、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8、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9、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10、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1.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
4.参保人员离职证明(如单位未在缴费凭证申请表上盖公章必须提供,如已盖公章可不须提供)
办理转移部门:
1.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八卦路512栋2楼)
2.我市社保机构的所有征收窗口
3.申请结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房金额属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区的请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办理。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到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转保窗口办理。
转移流程 :
参保人申请---社保机构审核---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联----参保人将凭证交到异地社保机构----异地社保机构接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到深圳社保机构----深圳社保录入信息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到异地社保机构---深圳社保转出基金---转入异地社保机构收到后,录入转移信息-----转移完成。
还有不清楚的打96888 深圳社保机构电话
提醒一下,如果你在异地没有参过保,转移前,必须在你要转入的当地社保机构先申请登记新社保用户。不然转过去社保机构没有你任何信息也无法接收,具体的自已问下你要转入的异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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