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立学校任教三年,进入公立学校入编,教龄从什么时候算起? 5
教师的工龄是指参加工作至今的时间,基本是连续计算的,有时还将在校读书时间也计算在内(还有以前是做别的工作的,与教学无关的,但也计算在内),而教龄是指参加教育工作至今的时间。
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1979)规定“凡转为公办的民办教师(职工)。
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算工龄但不算教龄。这是公立和私立的差别。具体还得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扩展资料:
工龄按照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
工龄计算要求,职工的工作经历中,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连续工龄为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教龄计算要求,教龄=现在年号-参加教育工作时年号。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1、根据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最后一次为代课教师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被招收录用人员原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与其签订了经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2)1995年1月1日《劳动法》颁布施行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被招收录用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1)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2)因劳动(聘用)合同未到期而自行脱离,且没有办理提前解除合同手续的。
(3)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4)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5)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
如:1982年参加教育工作至今(2009年),教龄是2009-1982=27(年) 私立学校不计入教龄 但记入工龄。
但有一点,请确认你的社保原私立学校都在缴纳,劳动合同是正式的,人事局认可的!!
这样才能保存到档案里。如果没有认可的,可以存档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那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