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目
甲企业发出A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B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A材料计划成本3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甲企业发生往返运杂费420元,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
甲企业发出A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B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A材料计划成本3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甲企业发生往返运杂费420元,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 560元。B材料已收回入库,计划成本为5 000元。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B材料适用增值税率和消费税率分别为17%和10%。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结算完毕。要求:
(1)编制甲企业发出A材料的分录;
(2)编制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向乙企业支付代扣代交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录;
(3)编制甲企业支付运杂费的分录;
(4)计算甲企业B材料成本并编制验收入库的分录。 展开
(1)编制甲企业发出A材料的分录;
(2)编制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向乙企业支付代扣代交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录;
(3)编制甲企业支付运杂费的分录;
(4)计算甲企业B材料成本并编制验收入库的分录。 展开
2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