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数学题,,急
王叔叔和李叔叔合伙经营一家饭店,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10月份的经营额是36000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额,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多少元?如果利润是营业额的...
王叔叔和李叔叔合伙经营一家饭店,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10月份的经营额是36000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额,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多少元?如果利润是营业额的20%,他们10月份应分得利润多少元?(本人不知道,利润要不要先交税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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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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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原题还是答案啊,要什么要求也要说说啊。
营业额税=36000 X 5% =1800(元)
合伙企业总利润利润=36000X20%=7200
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则王叔叔所占股份是5/(5+3)=62.5%;李叔叔所占股份是3/(5+3)=37.5%(即1-62.5%)
所以王叔叔的利润是7200X62.5%=4500(元),李叔叔的利润是7200X37.5%=2700(元)
因此他们10月份应分得的利润是,王叔叔4500元,李叔叔是2700元。
不交税算的是毛利润,交了税的是纯利润。
营业额税=36000 X 5% =1800(元)
合伙企业总利润利润=36000X20%=7200
王叔叔出5万元,李叔叔出3万元,则王叔叔所占股份是5/(5+3)=62.5%;李叔叔所占股份是3/(5+3)=37.5%(即1-62.5%)
所以王叔叔的利润是7200X62.5%=4500(元),李叔叔的利润是7200X37.5%=2700(元)
因此他们10月份应分得的利润是,王叔叔4500元,李叔叔是2700元。
不交税算的是毛利润,交了税的是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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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1800元。王叔叔10月份应分得21375元,李叔叔10月份应分得12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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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36000 X 5% =1800
利润=36000X20%=7200
利润=36000X20%=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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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36000 X 5% =1800
利润=36000X20%=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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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作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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