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和李小龙是怎么死的?~~求大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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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李小龙这时已经死亡。 朱博怀说:李小龙神态安祥,看来没有被骚扰过……我至少用了10分钟尝试使他恢 复知觉,但无效,我建议立即转送伊莉莎白医院。 朱博怀还谈到他开给丁佩常服的止痛药(EQUAGESIC),这种药比阿司匹灵还强烈, 普通人服一片并无害处(李小龙也是服一片),但对有敏感反应的人来说却是有害的。 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作供时说,他同救护车是当晚10时37分到达丁佩寓所的,检验时, 发觉李小龙已没有了呼吸和脉搏。他曾为李小龙做了人工呼吸和给氧急救,均无效。在 送医院途中,仍做急救工作,仍无效。 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的曾广照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了李小龙,发觉他无心跳, 无呼吸,瞳孔扩大,对光不产生反应,理论上说,那是已经死亡了的征象。 紧急救治单位的郑宝志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李小龙时,李小龙已经没有了脉搏 和呼吸,因此认为李小龙已死亡,但仍用肾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脏内注射急救”, 注射后无反应。 当晚11时半,一位米高·麦医生才正式签署了李小龙的死亡证明书。 警察法医官叶志鹏作证,说在检验李小龙尸体时,他发觉李的左脚趾处有一处切开 过输血痕迹,左胸处有一个针孔(是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身躯外表并无新 的伤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叶志鹏又说,他在检查丁佩寓所时,并未发现打斗和发生纠缠所遗留下的痕迹,也 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龙的尸体上并未有任何受到过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认定 李小龙是“没有遭受谋杀而致死的证据”。 叶志鹏医生事后同另几位医生交谈过,另几位医生的意见都认为“李小龙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为李小龙生前,曾有过突然昏迷的病史。叶志鹏医生因此认为李小 龙的“大脑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龙的验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时后开始的。其后,法庭进行调查取证。李小 龙的尸体被剖验后,他的胃残存物、血、肝、肾、小肠和结肠的样本马上被送到化验室, 由港府法医部的林医生检验。而另外的样本,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第一批 验尸报告出来,李小龙已下葬。 验尸报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龙体内发现大麻,但份量极微。林医生在法庭作证 时说,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 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在法庭供称:李小龙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较有可能是他对镇痛药中的某些成份极敏感。他说:李小龙头部没 有发现伤痕,但脑部有中度肿胀。但他又说:完全没看脑出血的可能,因为脑血管并无 梗塞之处。 黎史特医生说,李小龙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脑肿,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钟发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发生,就李小龙的情形而言,他的脑肿来得非常之快。 但脑肿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 此案还邀请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来研究,他的意见是:死因是急性脑水肿, 原因是对镇痛药(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 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 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 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 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 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 “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 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 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 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 霍元甲是清朝末年的一位传奇式的武术大师,享名海内外。他满怀爱国激情,抱着为国雪耻,抵御外侮的强烈愿望,在天津、上海等地,以凛然正气和高超的武技,威震西洋大力士的锐气,令国人扬眉吐气,欢欣鼓舞。霍元甲结合时势,与农劲荪等人商议,在武术界友人的协助下,于1909年六月初创立了“中国精武体操会”(后改名精武体育会),充分地宣扬欲使国强,非人人尚武不可。 当时上海蓬莱路一带为日侨聚居之地,日本柔道会得知霍元甲勇挫俄、英两国大力士,今又创立了“精武体操会”,很不服气, 特从国内选派十几名武术高手,由柔道会长亲自率领来华,以研究为名,请霍元甲等人来技击馆比武,双方各自择定公证人。 比赛开始时,霍元甲先命徒弟刘振声出阵,令其采用诱敌之法,寻机取胜,刘振声上场后,稳如泰山一般,日方人员认为有机可乘,使用多种招数,竟没有撼动他。即使日方派出其力气最大者上阵,也被刘振声一脚踢得倒地不能动弹。刘振声以静制动,以逸待劳,连胜日方五人。 日本领队见此情形非常恼火,便出阵向霍元甲挑战,二人一经交手,未经几个回合,日本领队便领教到霍元甲的厉害,于是企图暗中伤人,谁知霍元甲已看出破绽,虚显一招,当场用肘将其臂骨磕断。日方队员见此情形,便蜂拥而上,当即被中方公证人制止。这时,日本人改变了策略,在比赛后举行宴会招待霍元甲。席间风霍元甲患有呛咳症,并在此次比武中也有外伤,就介绍一名叫秋野的医生为霍元甲治病。平生胸怀坦荡的霍元甲毫无怀疑之心,欣然接受。并留住虹口白渡桥的秋野医院。霍元甲服药后,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逐渐恶化。此时精武会欲接霍元甲出院,秋野百般阻挠,后经多方周旋才出院,由精武会同仁陈子正救治,因中毒太深而无药可救,于1909年9月14日长逝于上海精武体育会。霍元甲的徒弟和朋友们拿着霍元甲每日吃的药去化验,才知是一瓶慢性烂肺药。明白了这是日本人暗下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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