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如何杜绝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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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把财务人员的准入关口
会计、出纳人员的选用,是非常重要的,选用得当,对一个单位的经营管理起促进作用。反之,会给一个单位带来严重损害甚至使其破产倒闭。目前,一些国家机关、国有大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已经实行会计委派制,而大部分国有公司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仍沿用传统的选拔任用制,而出纳人员则未实行委派。一些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甚至没有会计证等,不具备上岗资格,但因为她以前从事会计、出纳工作而长期从事会计、出纳工作,这就造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等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标准不一,为会计、出纳人员的职务犯罪埋下了隐患。因此,对会计、出纳人员无论是委派还是本单位选拔任用,都要严格标准问题,不但要具有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而且应该把会计、出纳人员的选拔任用与干部的提拨相提并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预防关口前移到“入口”,防患于未然。
二、树立管理者的榜样作用
管理者的榜样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二是严格管理。
1、廉洁自律方面: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不廉洁必然会对被管理者的会计、出纳人员产生心里反差,一旦心律失衡,便会出现你贪我也贪,不贪白不贪的心理,遇有机会小试成功后,会由最初的心悸,变为心安理得,“再接再厉”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大肆侵吞国有、公共财产。再则,管理者如有腐败行为,一般都会被会计、出纳人员所掌握,于是领导在会计、出纳人员面前就会腰干不硬,说不出“硬话”,对会计、出纳人员的错误行为只能是睁只眼闭一只眼,以求得相安无事,即便是会计、出纳的贪婪超过自己也不会制止更不敢告发,避免鱼死网破,结果是将国家财产、公共财产置于无可奈何的放任状况。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好自己,以榜样作用去影响别人也才能管好别人。
2、严格管理方面: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严格科学的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标志和客观需要。财务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管理手段,其自身有科学内涵。作为管理者应当熟知财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管理知识。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管理、监督方法、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尽量避免管理上的疏漏,监督的不力、责任追究的虚设等,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营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会计、出纳之间自觉执行“游戏”规则的良好心理素质,打造“贪”不到的铜墙铁壁。
三、严肃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财务工作的审计,除了单位内部的审计部门外,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还要接受各级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不管是单位内部的审计还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都是对财务人员工作内容的阶段性监督,应当是有效的监督方式。实践中一些经过审计的单位仍挖出了蛀虫。这说明审计走了过场,原因有三:一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属一个单位或同属一个平级单位,审计人员打不开情面,或受到干扰,甚至来自上级的干扰,其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必打“折扣”。二是,审计人员往往处于被动位置,就事论事,你提供什么资料,我就审计什么资料,而对单位及其会计、出纳人员隐匿的资料无从发现或者根本不去发现。特别是对财务人员使用的收据,不主动去收集,其内容自然躲过审计,帐面不会发现问题。三是,审计方法不科学,一些经济活动频繁的单位,如商场、医院,每天都发生大量的现金收入,这些单位为强化监督对每天的现金收入有专人进行稽核,即每日审计,由于稽核人员对计算机(电脑)数据真实性的依赖,往往被计算机欺骗,出现审计结果不真实。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强化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法》有关规定,对审计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计、出纳人员的选用,是非常重要的,选用得当,对一个单位的经营管理起促进作用。反之,会给一个单位带来严重损害甚至使其破产倒闭。目前,一些国家机关、国有大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已经实行会计委派制,而大部分国有公司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仍沿用传统的选拔任用制,而出纳人员则未实行委派。一些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甚至没有会计证等,不具备上岗资格,但因为她以前从事会计、出纳工作而长期从事会计、出纳工作,这就造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等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标准不一,为会计、出纳人员的职务犯罪埋下了隐患。因此,对会计、出纳人员无论是委派还是本单位选拔任用,都要严格标准问题,不但要具有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而且应该把会计、出纳人员的选拔任用与干部的提拨相提并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预防关口前移到“入口”,防患于未然。
二、树立管理者的榜样作用
管理者的榜样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二是严格管理。
1、廉洁自律方面: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不廉洁必然会对被管理者的会计、出纳人员产生心里反差,一旦心律失衡,便会出现你贪我也贪,不贪白不贪的心理,遇有机会小试成功后,会由最初的心悸,变为心安理得,“再接再厉”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大肆侵吞国有、公共财产。再则,管理者如有腐败行为,一般都会被会计、出纳人员所掌握,于是领导在会计、出纳人员面前就会腰干不硬,说不出“硬话”,对会计、出纳人员的错误行为只能是睁只眼闭一只眼,以求得相安无事,即便是会计、出纳的贪婪超过自己也不会制止更不敢告发,避免鱼死网破,结果是将国家财产、公共财产置于无可奈何的放任状况。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好自己,以榜样作用去影响别人也才能管好别人。
2、严格管理方面: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严格科学的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标志和客观需要。财务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管理手段,其自身有科学内涵。作为管理者应当熟知财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管理知识。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管理、监督方法、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尽量避免管理上的疏漏,监督的不力、责任追究的虚设等,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营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会计、出纳之间自觉执行“游戏”规则的良好心理素质,打造“贪”不到的铜墙铁壁。
三、严肃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财务工作的审计,除了单位内部的审计部门外,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还要接受各级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不管是单位内部的审计还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都是对财务人员工作内容的阶段性监督,应当是有效的监督方式。实践中一些经过审计的单位仍挖出了蛀虫。这说明审计走了过场,原因有三:一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属一个单位或同属一个平级单位,审计人员打不开情面,或受到干扰,甚至来自上级的干扰,其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必打“折扣”。二是,审计人员往往处于被动位置,就事论事,你提供什么资料,我就审计什么资料,而对单位及其会计、出纳人员隐匿的资料无从发现或者根本不去发现。特别是对财务人员使用的收据,不主动去收集,其内容自然躲过审计,帐面不会发现问题。三是,审计方法不科学,一些经济活动频繁的单位,如商场、医院,每天都发生大量的现金收入,这些单位为强化监督对每天的现金收入有专人进行稽核,即每日审计,由于稽核人员对计算机(电脑)数据真实性的依赖,往往被计算机欺骗,出现审计结果不真实。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强化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法》有关规定,对审计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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