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转诊政策和大病保险补助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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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x0d\x0a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x0d\x0a(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x0d\x0a\x0d\x0a(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x0d\x0a\x0d\x0a(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推荐于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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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到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应补助。
二、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经医院同意,并出具证明,并报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
三、特殊急诊病人到区外医疗机构抢救住院治疗者,凭急救证明,在五日内到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不予补助。
四、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地出差、打工等因病住院的,须在当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开展合作医疗的须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五日内与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登记,出院后,凭处方复印件、住院一日清单、诊断证明、缴费票据、病历复印件及合作医疗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补助。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患结核病、艾滋病必须按照《河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经批准私自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者,概不予补助。
七、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其注册登记的诊疗范围并根据自己的技术设备条件诊治病人,严禁强行收治病人。对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及负责人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
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
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
“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
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
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
钱从哪来不再交钱,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说,筹资标准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今后,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
据戴能光介绍,2014年度,我省的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收入高的地市筹资水平也高,比如郑州市是每人16元,周口市是每人14元。”
不过,每个地市的筹资水平虽然不同,但是老百姓享受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补偿办法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
“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戴能光介绍,即时结报也就是病人出院时即进行结报,目前,我省共有295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地区“即时结报”。
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参合患者进行补偿费用结算。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大病保险分档
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分三个档次报销:
1.5万到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
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您有可能遇到这些情况……
省外住院咋办?
自付部分打六折再按规定报销
蔡先生长年在北京工作,并将父母从老家南阳农村接到了北京。今年6月份,因为突发脑梗,蔡先生的父亲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前后花了9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蔡先生的父亲还自掏了6万元。蔡先生疑问,父亲属于省外住院,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
“可以,不过标准不一样。”戴能光介绍,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以蔡先生父亲为例,因为他家自付了6万元,他的合规医疗费用为6万元×60%=3.6万元。以此计算,他的二次报销钱为(3.6万元-1.5万元)×50%=1.05万元。
多次住院咋办?
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高先生因胃肠道疾病,今年一年内住了三次院。对于这样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新农合二次报销怎么规定?
《方案》规定,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扣除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以高先生为例,第一次住院,扣除新农合报销后,他自付费用中合规费用1万元;第二次是7000元,第三次是1.5万元,那么,高先生二次报销的钱为(1万+0.7万元+1.5万元-1.5万元)×50%=0.85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
大病保险会带来看病难看病贵吗?
记者李晓敏实习生邱思捷
本报讯 有了大病保险的保障,会不会让人们扎堆大医院,造成新的看病难?医疗机构是否会涨价,造成新的看病贵?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透露,目前,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也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问:小病会扎堆大医院吗?答:常见病将实行“定额补偿”
得知将全面推广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后,一直关注新农合政策的郑州市民黄先生第一反应是:会不会刺激更多的人拥往大医院?
“在制定政策时,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因此正在制定配套政策。”王耀平说,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人们盲目转诊,我省将实现常见病定额补偿,对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定额补偿就是一种病报销时一口价,在哪级医院都是报销这么多,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引导病人合理分流。”王耀平说,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专家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调查,首批的常见病定额补偿名单拟设30个。
二问:不经转诊去大医院怎么办?答:新农合报销比例将降低20%
一直在临床工作的王先生经常碰见这样的病人,一些疾病明明县级医院可以治疗,但由于不信任,一些患者会舍“小”求“大”。目前,对于未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我省新农合在报销时会自动降低10%。
“今年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会自动由目前的降低10%调整到降低20%。”王耀平说,这样做就是要严格转诊程序,合理引导和分流参合住院人员,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同时,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我省要求,将其当次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80%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三问:医疗机构会借机涨价吗?答:多项监管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
对于老百姓来说,一个隐忧是,有了大病保险的支撑,个别医疗机构会不会趁此涨价。
“我们也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控制和防范。”王耀平介绍,比如将次(日)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目录外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甲类药物所占比例、目录外诊疗费用所占比例、耗材费用所占比例等作为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控制的主要指标,定期统计通报并向社会公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同时,他提到,我省还将推广宜阳、息县新农合按疾病分组分类(A、B、C路径)支付办法。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四问:3个试点市的参合农民怎么办?答: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事实上,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3年起,我省的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先后尝鲜,这三个市实行市级统筹。据了解,目前,郑州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新乡为3万元,洛阳为2万元,三个地市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均为50%。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这3个地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与省级统筹方案相衔接,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二、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经医院同意,并出具证明,并报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
三、特殊急诊病人到区外医疗机构抢救住院治疗者,凭急救证明,在五日内到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不予补助。
四、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地出差、打工等因病住院的,须在当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开展合作医疗的须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五日内与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登记,出院后,凭处方复印件、住院一日清单、诊断证明、缴费票据、病历复印件及合作医疗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补助。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患结核病、艾滋病必须按照《河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经批准私自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者,概不予补助。
七、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其注册登记的诊疗范围并根据自己的技术设备条件诊治病人,严禁强行收治病人。对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及负责人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
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
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
“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
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
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
钱从哪来不再交钱,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说,筹资标准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今后,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
据戴能光介绍,2014年度,我省的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收入高的地市筹资水平也高,比如郑州市是每人16元,周口市是每人14元。”
不过,每个地市的筹资水平虽然不同,但是老百姓享受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补偿办法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
“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戴能光介绍,即时结报也就是病人出院时即进行结报,目前,我省共有295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地区“即时结报”。
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参合患者进行补偿费用结算。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大病保险分档
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分三个档次报销:
1.5万到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
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您有可能遇到这些情况……
省外住院咋办?
自付部分打六折再按规定报销
蔡先生长年在北京工作,并将父母从老家南阳农村接到了北京。今年6月份,因为突发脑梗,蔡先生的父亲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前后花了9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蔡先生的父亲还自掏了6万元。蔡先生疑问,父亲属于省外住院,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
“可以,不过标准不一样。”戴能光介绍,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以蔡先生父亲为例,因为他家自付了6万元,他的合规医疗费用为6万元×60%=3.6万元。以此计算,他的二次报销钱为(3.6万元-1.5万元)×50%=1.05万元。
多次住院咋办?
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高先生因胃肠道疾病,今年一年内住了三次院。对于这样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新农合二次报销怎么规定?
《方案》规定,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扣除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以高先生为例,第一次住院,扣除新农合报销后,他自付费用中合规费用1万元;第二次是7000元,第三次是1.5万元,那么,高先生二次报销的钱为(1万+0.7万元+1.5万元-1.5万元)×50%=0.85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
大病保险会带来看病难看病贵吗?
记者李晓敏实习生邱思捷
本报讯 有了大病保险的保障,会不会让人们扎堆大医院,造成新的看病难?医疗机构是否会涨价,造成新的看病贵?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透露,目前,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也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问:小病会扎堆大医院吗?答:常见病将实行“定额补偿”
得知将全面推广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后,一直关注新农合政策的郑州市民黄先生第一反应是:会不会刺激更多的人拥往大医院?
“在制定政策时,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因此正在制定配套政策。”王耀平说,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人们盲目转诊,我省将实现常见病定额补偿,对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定额补偿就是一种病报销时一口价,在哪级医院都是报销这么多,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引导病人合理分流。”王耀平说,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专家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调查,首批的常见病定额补偿名单拟设30个。
二问:不经转诊去大医院怎么办?答:新农合报销比例将降低20%
一直在临床工作的王先生经常碰见这样的病人,一些疾病明明县级医院可以治疗,但由于不信任,一些患者会舍“小”求“大”。目前,对于未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我省新农合在报销时会自动降低10%。
“今年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会自动由目前的降低10%调整到降低20%。”王耀平说,这样做就是要严格转诊程序,合理引导和分流参合住院人员,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同时,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我省要求,将其当次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80%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三问:医疗机构会借机涨价吗?答:多项监管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
对于老百姓来说,一个隐忧是,有了大病保险的支撑,个别医疗机构会不会趁此涨价。
“我们也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控制和防范。”王耀平介绍,比如将次(日)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目录外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甲类药物所占比例、目录外诊疗费用所占比例、耗材费用所占比例等作为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控制的主要指标,定期统计通报并向社会公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同时,他提到,我省还将推广宜阳、息县新农合按疾病分组分类(A、B、C路径)支付办法。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四问:3个试点市的参合农民怎么办?答: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事实上,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3年起,我省的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先后尝鲜,这三个市实行市级统筹。据了解,目前,郑州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新乡为3万元,洛阳为2万元,三个地市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均为50%。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这3个地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与省级统筹方案相衔接,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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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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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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