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增地死不减地有相关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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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款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这就是所谓的“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简单地说就是"死不减地生不增地".
这就是所谓的“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简单地说就是"死不减地生不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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