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提取上海公积金,周六可以提取吗?还是一定要上班日啊?
周六可以提取的。但不是所有网点周六都会办理,只有三个网点周六会受理业务。
以下三个网点周六会受理业务:
1、黄浦区管理部 (福州路725号4楼)
2、徐汇区管理部 (肇嘉浜路608号1楼)
3、浦城路受理处(浦城路812号二楼)
扩展资料
市公积金中心周六业务受理范围: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2、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
3、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
5、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6、业务咨询
7、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
(3)离退休
(4)死亡
(5)出境定居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提前结清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周六业务受理网点及业务受理范围
通常各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周一至周五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周末不办理。上海公积金周六也是可以提取的。但是只有3个网点可以办理,分别是:
1、黄浦管理部 地址:福州路725号4楼(近西藏中路);
2、徐汇区 肇嘉浜路608号底楼(近乌鲁木齐南路);
3、浦东区 东方路818号建行一楼。
受理时间都是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受理范围是个人业务。
扩展资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黄浦管理部 地址:福州路725号4楼(近西藏中路)
徐汇 肇嘉浜路608号底楼(近乌鲁木齐南路)
浦东 东方路818号建行一楼
受理时间都是 9点至11点半 1点到4点半
受理范围是个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