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是否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就有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等工资方面的内容,目前很多省市都有了最低工资的标准,它规定企业每个月给员工的工资必须要高于相关标准,那么,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一栏能低于最低工资吗?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2019-05-0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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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无论是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还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