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规划局的其他事项
(一)关于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的查处问题。凡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经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负责批后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凡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规划部门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违规、违法情况进行查处。
(二)关于市区户外广告、各类专用亭子(棚、厦)的管理问题。
城区户外广告、各类专用亭子(棚、厦)的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凡属新建的,由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三)关于城市雕塑的管理问题。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凡属新建的,由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四)关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问题。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批工作,由规划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关于市区绿化规划和管理问题。市区城市公共绿地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批;市区建设项目须先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市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申报图纸上加盖绿色图章,然后由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六)关于市区建筑物、构筑物亮化的管理问题。市区建筑物、构筑物亮化规划方案的审批由规划部门负责,市区建筑物、构筑物亮化建设和管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七)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规划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2024-09-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