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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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7 · 百度认证:北京律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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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019-08-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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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困惑
张某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因为他平时的行为作风与总经理的观念不太吻合,所以,总经理一直对他有意见。有一次,张某在工作上犯了一点小错误,总经理便将其开除。张某问自己被开除的原因,总经理不屑地说就是看他不顺眼,想开除他。张某很气愤,便想去法院告这家企业,那么张某和企业之间的纠纷是劳动争议吗?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呢?律师点评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劳动争议分为很多种。但是出于实用性的原则,我们一般根据劳动争议的内容,将常见的劳动争议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案中,张某与这家企业的纠纷明显属于第三类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特别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有的是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矛盾,有的是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矛盾,还有的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矛盾。但无论是哪种矛盾,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解决了。
张某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因为他平时的行为作风与总经理的观念不太吻合,所以,总经理一直对他有意见。有一次,张某在工作上犯了一点小错误,总经理便将其开除。张某问自己被开除的原因,总经理不屑地说就是看他不顺眼,想开除他。张某很气愤,便想去法院告这家企业,那么张某和企业之间的纠纷是劳动争议吗?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呢?律师点评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劳动争议分为很多种。但是出于实用性的原则,我们一般根据劳动争议的内容,将常见的劳动争议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案中,张某与这家企业的纠纷明显属于第三类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特别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有的是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矛盾,有的是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矛盾,还有的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矛盾。但无论是哪种矛盾,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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