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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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3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秘书处是办事处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管理办事处的日常行政事务:贯彻主任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会议并做好记录,做好文件、信函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收发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要、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和财产等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负责办理各级领导部门交办事项。
(二)业务处
业务处是办事处负责信息和交办、催办等业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与国务院各部委的联系,了解他们对上海的要求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负责与北京市和附近地区的联系,了解和收发各种信息材料;了解上海市有关部委对业务工作的要求,承办有关交办事项;负责联系其他常驻机构人员;做好其他交办事项。
(三)接待处
接待处是办事处负责上海领导和各部委办负责同志接待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来京工作的市领导和部委办负责同志的生活,对重要宾客负责迎送和必要的陪同;负责与驻地有关部门行政事务工作的联系;负责重要客人的机票、车票的订购;受办事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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