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其他的男生了应不应该和男朋友提分手?
应该分手的。但你自己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为什么,要什么,然后决定分不分。首先得清楚,你对后来这个鼓手是欣赏崇拜还是爱,你对他足够了解吗?如果是爱,他哪些地方比你男朋友做的好让你喜欢,他有没有你男朋友所没有的缺点?若是有缺点你为什么还会喜欢,是不是因为和男朋友在一起时间长了爱情保鲜期过了?
然后你也知道他有女朋友,那么他知道你喜欢他吗?他和女朋友的关系怎么样?如果他们正在正常交往中,不知道你喜欢他,你就是和男朋友分手你就有把握你会追到他?就是追到了,或者他也知道你喜欢他和女朋友分手和你在一起了,那这样的男生你觉得可靠吗?
当然,如果你真已走火入魔不顾一切,或者你和男友出现矛盾了,分手倒是对男友的负责和尊重。也或者那鼓手正好也和女友关系不好,也喜欢你,那就皆大欢喜了。不行的话就当是给自己一个教训了。那也就是说,你现在的恋爱状态,不过是一种社交的行为,还扯不到婚姻上,所以呢,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只是社交的一种经历。
这么说吧,在我看来,只要没领结婚证,双方就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谓“男朋友”,“女朋友”,仅仅是一个称呼而已。所以呢,现在你不需要有什么负罪感,反过来,你男朋友如果遇到他心仪的女生,我觉得你也不需要责备他。毕竟你们还没有到私定终身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