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什么意思?
“质”,是指“形质”、实体;“用”,是讲“功用”、“作用”,包含有派生或从生的意思。范缜用“质”和“用”这对范畴,说明“形体”和“精神”不是两个不同东西的拼凑或组合,而是一个统一体的两方面;二者不是并列的,精神作用从属于物质形体,因此,人的形体死亡了,其精神作用也就必然随之消灭,精神决不可能脱离形体而独立存在。
出自:《神灭论》中国南朝齐、梁时期唯物主义战斗无神论者范缜提出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
范缜用正确的形神关系对佛教信仰者的"神不灭论",作了彻底的批判。他在《神灭论》中系统地阐明了"形"、“神”二者不可分离的关系,明确肯定:“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梁书·范缜传》)。“质”,是指“形质”、实体;“用”,是讲“功用”、“作用”,包含有派生或从生的意思。范缜用“质”和“用”这对范畴,说明“形体”和“精神”不是两个不同东西的拼凑或组合,而是一个统一体的两方面;二者不是并列的,精神作用从属于物质形体,因此,人的形体死亡了,其精神作用也就必然随之消灭,精神决不可能脱离形体而独立存在。
为了充分阐明这一论点,范缜作了一个浅显的譬喻,说精神作用(神)和产生它的物质形体(形),就象“锋利”(利,作用)和刀刃(刃,实体)的关系一样,从来没见刀刃没有了,而锋利仍然存在的。
范缜“形质神用”的思想不仅有力反驳了有神论,而且克服了秦汉以来唯物主义哲学家在形神关系问题上的二元论倾向,肯定了物质的形体是第一性的,精神的作用是第二性的,坚持了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因此,“形质神用”说,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