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买的拉卡拉,能不能用来套现自己的信用卡啊?
自己买的拉卡拉,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不能用来套现自己的信用卡,如果套现了,那么这种行为属于不怀好意的套现,这一种做法并不提倡人们去做,这是属于一件不好的事情。
具体情况如下:
1.套现本身就是恶意的行为,信用卡本来是用于刷卡消费使用的,是有免息期,让人消费的,但是没有交易,不支付银行的取现费用,所以恶意是针对银行来说的;
2.套现就是套现,没有什么恶意、善意的区别。 属于不恰当地使用银行免息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
3.为信用卡用户套现的商户,多数为他人提供套现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套现的人,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能。
出这些支付工具(刷卡头、手机刷卡器、APP等)的公司都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假设提问人不太了解支付机构的运作和监管。一句话回答:这些钱都在备付金账户中。支付公司预收待付和实际收到的钱需要受到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监管,不能随意挪用。
想了解详细内容,请看补充阅读资料:构筑资金安全防线 维护消费者权益
另外,有一个人民银行的答记者问,比较简单,可供了解背景和入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答记者问
想深入了解备付金三个账户类别的,请自行参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最后补充一下:目前对备付金账户由于清结算沉淀下来的钱产生的收益归属并不明确(沉淀一天也有收益的)。归客户、还是归支付公司、还是上缴国家等都不明确。6号令央行条法司原来有个主笔(名字不方便说),我们单位申请支付牌照的时候专门聊过这个事,她也坦承这块问题颇多,发文中有意模糊了。
你看6号令的推出时间和余额宝推出时间是同一个月,所以有些江湖传闻,余额宝推出的初衷是支付宝为了解决庞大的备付金账户中沉淀资金收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