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哪些?
【现行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会计制度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虽在进行着过渡改革,但主要还是这种增值税类型,其征收的依据、范围及税额等都是很不完善的,在一些规定上也是和增值税的理论相违背的,很多具体项目中税率及征收范围的不稳定,加大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在实质上属于财税合一模式,这种模式的会计核算过分的强调了税法规定,而不是依照自身要求及原则,这就使得所提供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2、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对权责发生制、可比性及重要性原则的违背和会计信息的处理不及时等,在增值税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是混合制的原则,是对当期的进项税及销项税进行处理的,在当期销项税中其销售额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的,而对当期进项税则运用的是购进的发票扣税法。
在税法中规定,当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时候,所获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中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应缴纳税额,这些货物的成本是不含税的成本,但排除了四种情况,这就让不同用途的购买存货成本缺少可比性。
【改进措施】
1、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保持财税合一及价税分离模式,且给予改进,增值税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费用,应该在企业的资产损益表及负债表中给予反应和披露,从而增强企业成本费用意识,并在会计科目上设置增值税、递延税项与增值税和应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三个科目。
同时要承认会计核算中的暂时性及永久性差异,在平时的记账中,不论是否获得专用发票,都要按照实际支付成本记录购买的货物,销售的收入也要以实际的应收金额来记账,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均成为了含税的账户。
2、扩大增值税的范围需要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可以先将跟货物联系较为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服务行业及电信行业等进行增值税的征收,从而是这些行业的增值税改革能够顺利地进行。
为了增值税抵扣联条的完整要逐步减少优惠免税的范围,并对增值税完全地实行价外税制度,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大力的配合,所有的商品按照不含税价进行核算,每个流通环节都要按照税价分离原则进行发票的注明,对于商品的零售环节,也要实行价税在发票注明的方法,从而增强我国民众的纳税意识和税收征管。
3、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是会计工作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另外要强调配比原则,计税销售额要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确认,并在已有的会计科目下设置两项四级子科目,如销项税额中增设应转税额及待转税额,前者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后者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销售确认,同样,在进项税额里也可以设置这样的子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