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偿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真正用意,你知道吗
2020-05-25 · 土地流转就上土流网!
这几年农村土地改革在各地都有序进行,但很多农村人对于各类政策的意图不太明白。特别是现在很多地方开始制定的宅基地退出政策,很多人误以为这些政策就是要把农民赶出农村,会危害农民的利益。
为了帮助大家客观地了解宅基地退出政策,今天我们就来系统说说,为什么国家要让农民退出宅基地?背后有哪些原因?目前的政策对农民是否有不利影响等等。
首先划重点,目前所有宅基地退出政策都以“自愿”为前提
前段时间我们发了一篇关于各地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的文章,其实一开头就提到,宅基地退出的前提是“自愿”。但似乎很多人都选择性忽略了,评论区各种阴谋论。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地区在进行宅基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就是为了明确每个农户对于宅基地的财产权益,给农户发放不动产证书后,也就从法律上确定了农民的权益。
而宅基地退出,只是针对那些已经确定要离开农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人。
国家提倡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原因
从国家战略层面来讲,提倡宅基地有偿退出,是为了不让闲置宅基地浪费土地。城镇化留下的是大片的空心村和荒地,大量资源被浪费的同时,农村土地的价值也一直被埋没。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不再需要宅基地的人,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个人来说能够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对国家来说,闲置的土地能够重新优化配置。但在选择退出宅基地之前,任何人都必须谨慎,考虑清楚之后再决定。
农村土地未来会跟城市土地“同价同权”吗?
有人说,让农民退出宅基地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把农村集体用地集中起来,用作工业或者商业,这些农村土地就会价值倍增。
但事实上现在离这一步还很远。目前国家只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个概念并不包括公益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更不包括建设用地之外的耕地。
而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要以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为前提,交易之前也必须有确权、确地的步骤,市场操作要规范公开。并且也不是一下子就推开,而是循序渐进地试点。
当然,按照城镇化的态势,长远来说,农村人口总会越来越少,到时候自然会空出越来越多的宅基地。最终那些闲置的宅基地也很可能会入市,就像现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样,比如很多地方就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入股,这样当土地出让之后,获得的资金就能利益共享。
总的来说,未来农村土地重新配置是历史趋势,但对于当下依赖于宅基地生存的农民来说,国家政策并不会跟需要宅基地的农民的利益相悖,再怎么说社会总要维稳,改革只会依据城镇化发展的态势慢慢铺开。
1、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
综合考虑城镇容纳空间等因素,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对于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2、实施规划统筹管控。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和修订时,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有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适当调整规划。
3、改进用地计划安排。
依据相关规划,更多考虑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国家充分考虑各省(区、市)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合理分解计划指标;省(区、市)根据所辖各市县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专项安排计划指标;县(市、区)在组织城镇建设时,优先安排吸纳进城落户人口镇的用地。
4、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县(市、区)要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
5、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