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部违建 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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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房管局或住建局)和城市管理部门反映举报。
法条链接: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进一步明确本市拆除违法建筑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二、拆违实施部门职责分工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巳实行物业管理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界限划分,具体负责违法建筑拆除的职责,并延伸至所管理的房屋。
(一)已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筑的拆除,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以下分工实施: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公共绿化、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违法建筑的拆除。其中,“其他场地”指除公共绿地、道路范围外的各种室外公共场所和场地(指向不特定对象开放的场所),如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等。
2.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物本体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包括:屋顶、阳台、天井内违法建筑。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内违法建筑的拆除,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以下分工实施: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以下违法建筑的拆除:
(1)位于现有的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和隔离绿带内的;
(2)位于现有的铁路、地铁、轻轨、隧道两侧安全保护区内的;
(3)位于高压电走廊保护区的;
(4)压占地下管线和位于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的;
(5)位于河道、海塘范围内的;
(6)影响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通行的;
(7)阻塞消防、地下防空通道的;
(8)位于广场、公共活动场地及经规划核定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区域内的;
(9)位于城市高架道路桥孔桥梁引桥和桥面投影下的(为高架和桥梁配套的建[构]筑物除外);
(10)位于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的。
2.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上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权限范围以外违法建筑的拆除。
(三)其他情形违法建筑的拆除
拆除原有房屋未经批准重建的违法建筑,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拆除,房屋管理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违法建筑涉及优秀历史建筑的,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拆除。
特殊情形违法建筑的界定,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
2016-11-03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九条,条例如下: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