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地址)信息,一般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发生了改变。一般变更分为名称改变、地址改变、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依据法律法规合法变更公司的一些性质。公司地址变更需要的手续有几个方面一定要注意。
在公司地址变更办理之前,首先要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办理,具体的流程为:
第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首先要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然后还要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还需要公司原来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按照《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不管是哪种信息变更,都是需要办理登记和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公司变更_百度百科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如果是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还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1、法人深圳银行U盾或者数字证书;
2、新的地址(要有房屋编号)
3、营业执照原件
4、公章
填写、提交变更申请表——收取审核通知——换取新执照(工商行政服务大厅)
以下是办理中需要的资料:
一、(变更地址)
1、执照正、副本
2、公章
3、法人U盾
4、新地址的房屋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