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之前的法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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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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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的责任。
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
也就是说,法人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
扩展资料: 法人变更的形式: 1、法人的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
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法人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
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 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的责任。
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
也就是说,法人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
扩展资料: 法人变更的形式: 1、法人的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
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法人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
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 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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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工商专员的。今年9月中旬公司接了工商变更法人的业务,由我们老板洽谈,变更材料也是由我们老板做的,由我跑腿送材料(材料上贴的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章是由新法人提供的。办理好后是我们老板陪新法人领的营业执照。谁曾想原法人和新法人之间有纠纷(我们老板应该是知道有纠纷的),原法人想阻止我们办理变更,于是报警了,派出所说要新法人带我到现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妥善处理。我想请问我去现场审讯的话会不会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征信?整件事我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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