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该不该当选院士?
不主张大学校长参选院士,这不是对他们学术能力的否认,只是身为校长,一方面要身居高位,要保持克制;一方面事务太多,精力有限。
11月27日、28日,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先后公布了2017年院士增选结果。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浙江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江南大学、湖南商学院的校长当选为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
我相信这些大学校长有很强的学术能力,但确实不主张他们再参选院士。这不是对他们学术能力的否认,只是身为校长,一方面身居高位,要保持克制;一方面事务太多,精力有限。
根据中科院章程和工程院章程,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分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除了这些新当选的校长院士,还有很多现任高校校长已是院士了,尤其是一些985高校校长。除了此次新增选的浙大和武大,像清华、上交大、复旦、中科大、北理工、北航、同济、南大等985高校现任校长均是院士。仅有北大、人大、北师大、中国农大、南开、山大、西安交大、厦大等为数不多的985高校校长不是院士了。
此外,很多非985高校的校长也均为院士,而此次新当选的院士中,就有武汉理工、北交大、江南大学、太原理工、昆明理工、湖南商学院等高校校长。
高校校长可借助其“领导地位”获得不少行政资源、学术资源,甚至还握有大量资金,并参与资源的分配。校长身为教育中人,在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能切身感受到“去行政化”之必要,更有理由以身作则,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去行政化”。也应在荣誉面前保持克制,带头让“院士”这样的学术荣誉还给真正搞学术的专家。
北师大校长董奇就任时曾公开承诺:在任期间不申报新课题、不申报院士。此乃克制和避嫌之举。
再者,大学校长日常事务多,精力也有限,很难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来静心进行学术前沿的研究。尽管不能完全排除其中有人既能做好科研,也能做好管理,但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很难保证二者兼顾。
教育主管部门其实早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2014年年初,教育部党组对直属高校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校长为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有明确的行政职责。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并明确列举七项职权。要有效完成《高等教育法》明确的职责和职权,就已经要花去高校校长太多的精力。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办学自主权和高校公共服务功能的扩大,高校面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而大学校长除了处理协调好学校内部的管理,还需花费大量精力处理和政府、企业、社区等的关系。
大学校长的学术研究职能应该逐渐淡化,学者和专家的身份对他们而言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定位是学校的管理者,他们有责任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大学管理当中去。如果既要进行学术研究,又要搞好行政管理工作,两边工作未必都能做得好,还会给公众留下两边利益都想沾的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