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英宗的新政是南坡之变的前序吗?
延佑七年三月,英宗即帝位于大都。此后,在有关朝廷中枢机构的人事安排问题上,帝、后双方长期争持不下。铁木迭儿以赵世延尝劾其奸,诬以不敬下狱,请杀之,并究省台诸臣。英宗不允,私下对近臣说:“顷铁木迭儿必欲置赵世延于死地。朕素闻其忠良,故每奏不纳。”(《元史•英宗纪一》)铁木迭儿又以和市织币薄恶,请免右丞高昉,英宗还是不允。时而仍有后党得逞的迹象。最早揭发张弼案的上都留守贺胜,即于英宗继位以后两个月,被后党乘隙奏准,以“便服迎诏”罪弃市。英宗的态度,有时也很强硬。贺胜坐弃市的同月,有告岭北平章阿散(原中书左丞相)、新任中书平章黑驴、徽政使失列门等谋废立,英宗不待鞠状,命悉诛之。他估计此案很可能与答己有关,所以急忙将案犯诛杀了事,一则除去太皇太后的几名心腹,二则也阻止了案犯旁牵蔓引,致使帝、后矛盾进一步表面化。
尽管有后党的在在牵制,英宗登基之后,还是急切地希望有所动作,求收速效以逞快一时。他下诏由吏入官,秩止从七品,恢复了仁宗时曾经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规定;命京师势家与民均役;课回回散居郡县者,户岁输包银二两;罢僧、工、伶滥爵及建寺,豢兽之费,禁僧人驰驿;禁献珠宝;此外还有一大批官僚机构被压低品秩,有的干脆被撤罢;为了增加收入,又增两淮、荆湖、江南东西道田赋,斗加二升。
但是这些措置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不是没有问题的。据《元史》本纪,延佑七年六月“罢徽政院”。半个多月之后,又有罢章庆司、延福司、群牧监的记录。章庆等司都是徽政院所属司署。如果撤销徽政院的前令能够顺利实施,就不会再下诏罢章庆等司。这第二次诏令是否落实也有疑问。据《元史•百官志五》,章庆司、群牧监与徽政院的其他许多所属机构一样,是在答己死去的次年(至治三年)才撤销的。看来英宗的诏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内都不克实行。
关于罢建寺之费等规定,更被他本人热衷营造的行为所破坏。延佑七年十一月,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别视孔子庙有加”。这应是在全国范围修建帝师寺的开始①。这一时期的其他营建项目也不少,甚至已到“民劳役巨”的地步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