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报销工伤医疗费
依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单位所属工伤部门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员工发生工伤后: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外企鉴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
6.工伤事故报告、两人以上证人证言;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三、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