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和学位分别是什么?
学士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大体可依学科类别分为理学学士、工学学士、文学学士、艺术学士等。有些院校会提供衔接学士课程,予副学位课程毕业生升读。
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
学士学位,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扩展资料:
第二学士学位今年起招生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教育部为应对高校当前需求,近期专门增加一次集中备案,保障高校在今年即可招生。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千龙网-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今年起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位
1.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决定后,方能发给学士学位获得者。
2.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别编号,并组织专人用毛笔或钢笔,正楷填写,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个别单位没有钢印的可盖红色单位印章),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为有效。
3.学士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在学术上已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的证件,不得作其他用途。如发现证书有涂改者,不再有效。
4.如发现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授予其学士学位的决定,并收回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5.学士学位一般不予补授,学士学位证书一般也不予补发。
2020-05-31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