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写出来的诗通俗易懂,怎么会被称为“诗魔”的?
白居易被称为“诗魔”,他的诗通俗直白,所谓老妪能解,就是老奶奶都能听得懂,他为什么要追求这样的诗风呢?
白居易的新乐府
白居易时代这一批诗人,包括韩愈、元稹等人,掀起了一股“新乐府”诗风。
乐府本来是汉朝出现的一种诗歌体裁,以民间歌谣为主,反应民间百姓生活疾苦。到唐朝中后期,以白居易为主的诗人,也模仿汉乐府诗,先找到一件事(题目),再把这件事用诗的形式表述出来,同样是
反应
现实民间生活,被称作“新乐府”。
这种诗风,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杜甫的影响,都是反映现实,但跟杜甫又有所不同——杜甫是用心写作,经历了某件事,然后有感而发,自然流露,是无意的,是有亲身体验的;白居易等人的新乐府,有刻意为之,他们可以找到一件值得描写的事情,然后用自己的才华将其转化成诗,不一定有亲身体验。
有意和无意,是白居易和杜甫最大的不同,也是白居易不如杜甫的地方,我们说一首伟大的诗歌,一定是诗人用生命写就的,杜甫的际遇,注定了他会成为这样一个伟大的诗人。
白居易的诗风
白居易要作“新乐府”,要通过这样的诗体来反映现实生活,那么他就必然要重视诗歌的实用功能。白居易的诗,有两个主张:
1、内容方面:诗歌合为事而作
什么叫“诗歌合为事而作”?“合”,应该的意思,就是说诗天生就应该反映某一件社会上的实事,这种诗歌主张,其实在《诗经》里面就有体现,《诗经》里面许多诗歌,就可以明显感受到一个地方的风俗,或一个国家的思想。但“诗歌合为事而作”,也就证明了前文所说的,有刻意为之的迹象。
2、文字方面:老妪能解
既然要注重诗歌的实用性,那自然是越简单越易懂越好,古代社会人民主体还是以文盲居多,他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用口语交流,一旦涉及到书面文字,就不可能理解了,他们读不懂诗歌,因此,白居易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这一部分人也能读懂他的诗,否则,所谓的诗歌的实用性,就没有意义了。
举个例子
白居易最受人赞颂的诗有《卖炭翁》、《琵琶行》、《长恨歌》,我们看这三首诗:《卖炭翁》有四字小序:“苦宫市也”,宫市就是替朝廷、皇帝做买卖,是中晚唐朝廷的弊端之一,许多老百姓被宫市压榨得苦不堪言,白居易作《卖炭翁》的目的就很显然,是要反映“宫市”这件实事。
《琵琶行》则是白居易在浔阳江头听到一个弹琵琶女子的故事,琵琶女与丈夫分别,孤单寂寞冷,想起自己当年也风光过,而现在却冷落至此,白居易联想到自己的官宦生涯,便假借琵琶女来抒发自己的情感。《琵琶行》讲了一个故事,也是一件实事。
《长恨歌》有一个伟大之处,它开创了一个全新的诗歌创作的路子,《长恨歌》是歌行体诗歌,李白也写乐府歌行体,但白居易和李白又有所不同,李白(及以前)的乐府歌行体,是非常自由的,完全不受格律的限制,比如《将进酒》,哪里看得到一丝一毫格律诗的影子?而白居易的新乐府,如《长恨歌》,每一句字数相同,对仗工整,有严格的平仄等,这已经明显受到了格律诗的影响,他所继承的,是乐府诗在篇幅长短上的自由不羁。
《长恨歌》讲的是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把白居易“老妪能解”的特点发挥到极致,王国维曾赞叹说:
以《长恨歌》之壮采,而所隶之事,只“小玉”、“双成”四字,才有余也。
《长恨歌》全诗120句,只有“转教小玉报双成”这一句才用了典故,白居易的文采之盛,可见一斑。不用典故,全篇白描,直接写情景相关的事情,这样的创作手法,如果还不能做到“老妪能解”,那就是老妪的问题了。
与《长恨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末清初诗人吴伟业模仿白居易而作的《圆圆曲》,写陈圆圆与吴三桂,同样是爱情,吴伟业几乎全篇用典,没有典故就写不下去,而且用典生硬,明显是堆砌出来的,有和辛弃疾等人用典于无形之中全然不同。
虽然是模仿,古代那些文人,稍有点诗词素养都可以写出来,但白居易的创作手法,他的文采
但白居易和吴伟业孰优孰劣,高下立判。
所以白居易为什么能被称为“诗魔”,就在于他的诗既有旁人学不去的壮丽文采,又有老妪能解的通俗易懂,还能关心民生疾苦,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