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昨天买了,上了牌,今天不想要了,还可以退吗?
但是如果你的电动车是电动车专卖店里买的。店家好像没有所谓的无理由退货,这个服务条款。不过你坚持要退的话,还是可以退的。
深圳还给已经申请到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市民提供了更诱人的政策,也就是调整了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
原来规定“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市民才能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但是最新的政策调整为:“名下仅有1辆电动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指标。
消费者消费偏好的改变也将会影响电动车辆企业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消费者消费偏好的改变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
深圳市交委、市发改委2015年9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多条鼓励电动小汽车购买的新政,包括设置汽车租赁指标4000个、动态调整单位和个人指标分配比例、享受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等。
基本上是不可以退的。
电动车新国标于2018年5月15日正式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电动车被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其中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划归机动车管理,需上机动车牌照、考取驾驶证、购买相应保险等才可上路。
考虑到新规出台前,企业已经生产、销售了不少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因此新规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即那些非国标电动车先上临时牌照,且在2023年3月前可上路行驶,之后就禁止上路了。
《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第七条与第十一条规定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电动车售出之日起7日内,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
以下三种情况新车可退货或换货:
(一)电动车售出之日起7日内,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
(二)电动车售出之日起15日内,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修理或换货。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修理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电动车。
(三)电动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使用性能的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或证明,要求销售商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电动车。
无同品牌同型号、消费者又不愿调换其它品牌或型号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款,不得收取折旧费。销售商有同品牌同型号而消费者不愿换坚持退货,可收取折旧费。
但是如果你的电动车是电动车专卖店里买的。店家好像没有所谓的无理由退货,这个服务条款。不过你坚持要退的话,还是可以退的。只是人家肯定会以各种理由,扣除一部分费用。只要在你能接受的范围之内都是可以退掉的。如果店家不肯退,你可以找你们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也就是说一千元买的电动车,退回去以后,只能卖九百元了。
买东西之前要考虑清楚,不要等买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