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是什么时候?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开始的,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始时间:2018年1月23日开始
结束时间:2020年底结束
全国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为期三年,自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全国扫黑除恶具体目标: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黑恶势力的表现特征:
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经常纠集在一起; 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经常纠集在一起; 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软暴力”具体表现:
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