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了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手续吗?
离婚后,法院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法院审理案件后做出的有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终止。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如果没有人向法院提出上诉,它将在15天后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得上诉或者上诉期满不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无需向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明。配偶一方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在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可以将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用于婚姻登记、户籍等事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判决书副本载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夫妻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上述协议,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为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确实破裂,它可以判决离婚并发布离婚判决。本文件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相当于离婚证明与离婚协议的结合,但其法律效力高于离婚协议。
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与离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这主要取决于判决的性质。从法律层面看,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有法律效力的东西是有效的。由于它是国家认可的有效物,因此无需再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认可,这与房屋的不动产不同,因为中国的不动产法明确规定,原则是登记备案。婚姻是不同的。结婚不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只要关系解除,就没有必要告诉别人或公开,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私权。
离婚登记分为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和法院办理的诉讼离婚;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颁发离婚证,法院办理的诉讼离婚,发放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调解书,判决书都属于离婚证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之间不可以互换,也就是离婚证不能到法院换取判决书或调解书,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不能换取离婚证,但是再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好像有一个生效证明,要同时使用
离婚证和判决书(调解书)丢失,都可以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