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化包括什么方面
学校精神文化可分解为四种基本成分:
一是认知成分,即学校这个群体和构成它的个体对教育目的、过程、规律的认识,属于校园文化的理性因素;
二是情感成分,是学校这个文化体内的成员对教育、学校、班级、同事、同学、老师、学生特有的依恋、认同、参与、热爱的感情,这种感情内通常包含着很深的责任感、归属感、优越感和献身精神;
三是价值成分,即学校校园所独有的价值取向系统,像“尊师爱生”的价值取向,“教育、教学活动优先”的价值取向以及“严谨、守纪、规范、团结”的价值取向等;
四是理想成分,即学校及其成员对各种教育活动和学生的发展水平所表达的希望和追求,比如,创造美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得到充分、和谐、全面的发展。这是许多优秀学校所追求的理想。
学校精神的意义:
学校精神是一所学校的整体精神面貌,是学校群体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积淀起来的、共同的心理和行为中体现出来的理念、价值体系、群体心理特征及精神价值传统。
它构成了学校文化的内核,决定着学校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态度,决定着学校的校风、学风和教风,归根到底决定并制约着学校文化系统的取向和性质。
这种精神是学校办学传统与办学经验的文化积淀,它植根于其悠久的历史进程与深厚的校园文化内涵之上,是全体师生员工认同的一种群体意识,是学校的一种“教育场”,学校的“精、气、神”。它赋予学校特有的个性魅力,是学校群体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核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