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岁多,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过日子,如果期间总是吵吵闹闹,让这个家不得安宁,最终情感破裂,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在孩子一岁多时,抚养权通常都是判给男方,还是女方呢?最终的判决依据到底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都会优先判给女方。
如果孩子才一岁多,处在哺乳期的话,通常会先考虑判给女方。毕竟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来看,女方对孩子的照顾更到位。所以,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给女方来抚养。如果一岁多的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这个时候就要重新考虑怎么盘抚养权的问题了。首先让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双方都要争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才给给予判决,最终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
二、判决的依据是哪方更适合孩子成长。
如果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这个时候男女双方都不肯退步,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会根据情况,了解清楚哪一方的情况更适合小孩成长以及征询孩子的意见来综合考虑问题,再最终做出判决。鉴于你们离婚时孩子才一岁多,此时孩子的意见法院可能不太重视,一般都是着眼于双方谁的条件(经济条件、工作环境、居住条件等)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而最终将孩子判给谁。
三、离婚后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夫妻双方最终离婚了的话,那么即便孩子判给另一方抚养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在孩子未满18周岁之前,需要每个月给予孩子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当然如果年收入不稳定的话,可以夫妻在离婚时协商好具体的抚养费用。如果在以后的抚养期间,一方已经不适合抚养小孩了的话,另一方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将小孩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