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男方有权让女方把户口迁走吗?
离婚户口迁出的办理:到目前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户主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于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夫妻俩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一般都会从男方家迁出,因为当初是嫁到男方家的,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关于夫妻离婚后,男方有权让女方把户口迁走吗?我认为没有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没有规定男方有权利让女方迁走户口,是否迁走是女方的个人选择,他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在男方家。其次,男女双方既然都已经离婚了,那么对财产以及户口的问题,应该是划分得非常清楚了。女方拒绝迁走的,男方可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反映。最后,户口对于一个人非常重要,不迁走只会对女方自己产生影响。如果她以后要再婚的话,也是需要户口的。
一:男方虽然没有权利,但是女方需要自觉一点将户口迁出。
法律没有规定男方有权利让女方迁走户口,是否迁走是女方的个人选择,他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在男方家。
二:都离婚了,那么彼此之间的界限就应该划清楚,日后也不必再有往来。
男女双方既然都已经离婚了,那么对财产以及户口的问题,应该是划分得非常清楚了。女方拒绝迁走的,男方可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反映。
三:户口必须跟着本人走,留在前夫家没有好处。
户口对于一个人非常重要,不迁走只会对女方自己产生影响。如果她以后要再婚的话,也是需要户口的。
小编提示,选择离婚之前需要三思而后行,很多冲动离婚的夫妻在后来都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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