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内容怎么写?
写作思路:围绕防电信网络诈骗这个主题,把电信诈骗的危害写下来,同时给出客户在接到诈骗电话、短信或登录互联网时,合理的处理方法。
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通过伪基站假冒银行客服电话发送短信实施诈骗,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作为贴近天津自贸区客户的`基层金融服务单位,今年以来,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举行一系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据悉,为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天津自贸区金融稳定,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全辖范围内陆续开展“2016年安全月”、“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等系列活动,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宣传活动常态化,切实提高全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期间,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针对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和防范诈骗手册,有效提升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同时,针对电信诈骗辐射面广、隐蔽性强、发案率高的特点,耐心向公众客户讲解犯罪分子使用的诈骗手段、话术及应对措施,提示客户在接到诈骗电话、短信或登录互联网时,提高警惕,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
公众客户对宣传活动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有效掌握了防范电信诈骗的方法和措施。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还将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2024-08-29 广告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扩展资料:
防电信网络诈骗的自防措施:
1、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贪财、不转账。
2、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
3、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是平时独自在家的中老年、离退休人员等易受骗群体要注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