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假一年不能超过多少天
法律分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事假只要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不管超过多少天都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劳动者请事假的时间过于长久,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即可。
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